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0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现就其中有关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
以本公司1999年5月实施每10股送1股转增3股后的总股本138,532,829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售20,106,286股,其他法人股股东可配售5,077,930股,转配股股东可配售251,160股,流通股股东可配售16,124,471股。经国家财政部批准,国有法人股股东和其他法人股股东均承诺全部放弃配股权、并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配售股票16,375,631股。
二、配股价格
每股人民币9.8元。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2000年8月28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8月29日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8月30日至2000年9月12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期内在公司证券部缴款。
3.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金环A1配”,交易代码为8615,每股价格9.8元,配股数量的上限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乘以0.3后取整数,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足一股的部分不予认购;
(2)转配股股东在认购配股时,填写“金环A2配”,交易代码为3615,每股价格9.8元,配股数量的上限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转配股份数量乘以0.3后取整数,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足一股的部分不予认购;
如投资者在2000年8月29日至2000年9月12日办理了湖北金环的转托管,其配股仍在原股票托管商处认购配股。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和转配股的配股将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余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上市日期经深交所安排后另行公告。
2.转配股及其配股部分暂不上市流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惯例执行。
六、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710—3225390—2234
传真:0710—3242016
联系人:谭光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