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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二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00-08-14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二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  0615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县陈家湖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壹元
  配股价格:  人民币9.8元/股
  配股比例:  10 : 3
  配股数量:  16,375,631股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编写。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0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作出决议,经2000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2000 年度配股方案。本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以武证监文[2000]27号文出具初审意见,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0]107号文核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5045号深业中心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64
  2、发行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双桂
  地址:湖北省襄阳县陈家湖
  电话:0710-3225390-2234
  传真:0710-3242016
  联系人:谭光敏
  3、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8楼
  电话:020-87555888-520
  传真:020-87553583
  联系人:高维光 傅竹
  4、副主承销商: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永庆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4号佳和华强大厦A座8-11楼
  电话:027-82821521,027-82856958
  传真:0755-3796489
  联系人:高恒忠   袁立华
  5、分销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电话:027-87655705
  传真:027-87655162
  联系人:姚小平
  6、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17号8层
  电话:010-68335690
  传真:010-68317304
  经办律师:王立华  高爱国
  7、主承销商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85-189号广州鹏源发展大厦10楼
  电话:020-83556630
  传真:020-83559375
  经办律师:张锡海  张建中
  8、会计师事务所:湖北立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6号金穗花园B座11楼
  电话:027-87326667
  传真:027-87326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潘国英  叶忠辉
  9、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667
  三、主要会计数据
  本公司1999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项目                     1999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3,459.54
  利润总额(万元)                 5,989.07
  净利润(万元)                   5,091.61
  总资产(万元)                  46,151.66
  股东权益(万元)                36,515.76
  总股本(万股)                  13,853.28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00年3月2日的《证券时报》上。
  四、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逐项对照检查,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配股政策和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严格分开,保证了本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制定, 并已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建设年产3000吨粘胶长丝技改项目、年产300吨粘胶长丝增量技改项目、粘胶长丝制胶系统技改项目、推广使用静变频调速和节能型电锭电机技改项目及年产800 吨粘胶长丝增量技改项目剩余工程等公司主营业务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均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其中建设年产3000吨粘胶长丝技改项目为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重点技改项目。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本公司前次配股于1998年3月实施,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按10:2.5的比例进行配售,配售股份全部募足,扣除发行费用,共募集资金7866.8万元,募集资金已按前次《配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投入,且使用情况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配股已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999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5、本公司1997年、1998年、1999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98%、11.35%、13.94%,均高于10%,符合相关规定。
  6、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经湖北立华会计师事务所(原为湖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公司预测本次配股实施、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本次配售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9、本公司按1999年5月份实施每10股送1股转增3股后的总股本138,532,829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配售,符合一次配股比例不超过股份总额30%的规定。
  10、本公司上市后已按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本公司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本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已按承诺的项目投入,没有改变前次《配股说明书》所列募集资金用途。
  13、本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14、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次配股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陈述。
  15、本次配股价格为每股9.8元,高于本公司1999年末每股净资产2.64元。
  16、本公司没有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7、本公司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重大关联交易,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历年分红派息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1996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历年分红派息情况如下:
  1996年度以5198.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6月13日;
  1997年度以该年度实施配股后的股本7611.6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股权登记日1998年5月6日;
  1998年度以1998年末总股本9895.202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转增3股派现0.25(含税),股权登记日为1999年4月30日;
  1999年度因公司发展需要,不分配不转增。
  六、法律意见
  本公司本次配股工作和文件经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审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是:
  本公司本次申请配股发行并上市的资格、程序、实质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申请配股的上报待核准条件。
  七、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7]121号文批准于1998年3月向全体股东配售13,731,340股普通股,配股价格每股5.8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7866.8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于1998年3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湖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98)鄂会师内验字(11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计划建设期 实际建设期   完工程度
(万元)       (万元)
  1.年产1200吨粘胶长丝技改项目
  A.强力丝北区粘胶长丝填平补齐技改项目         
5280           5432         2        1.2          100%
  B.配套一条连浸生产线技改项目                  
 987          689.6         1          1          100%
  2.补充流动资金                               
1600         1745.2
  合        计                                  
7867         7866.8                                100%
  年产1200吨粘胶长丝技改项目于1998年底全部完成,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提前完成。当年即生产并销售粘胶长丝812.7吨,新增利润607.9万元;1999年该生产线又生产并销售粘胶长丝1547.5吨,新增利润1239.55万元, 实际经济效益达到预期水平。按照目前的设计建设水平,新建一条年产1200吨粘胶长丝生产线需投资1.2亿,建设工期约两年。而通过技改,本公司仅投入7866.8万元,一年内即形成年产1200吨粘胶长丝的生产能力,在建设速度、建设质量及投入产出比等各方面均显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获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投资取得较好回报。
  湖北立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专项报告(2000)鄂立华审字第49号文,结论为:贵公司董事会的说明及在有关信息上披露前次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八、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9.8元
  配售发行股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