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3 200613 证券简称:*ST 东海 A *ST 东海 B 公告编号:2022-009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
发展需要,拟增加“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小餐饮;烟草制品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和“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并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经
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导致公司原经营范围内容表述发生变化,公司经营范围未发
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除总经理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
围是:住宿及饮食业(限分公司经营);摄影; 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小餐饮;烟草制品零售。(依
花卉盆景、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品(专营除外)、日用品、工业生产资料(专营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除外)、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的经营;代售机车 准)
1 船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摄
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 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花卉种植;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
动。) 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
品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情形之一的除外:
2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债券;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3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
4 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
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十)修改本章程;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议;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