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3 200613 证券简称:*ST 东海 A *ST 东海 B 公告编号:2021-052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书面送达或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袁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袁小平先生、唐山荣先生、张媛媛女士、吴涛先生四人组成。其中,董事长袁小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张媛媛女士、吴涛先生、杨向雅女士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吴涛先生、张媛媛女士、唐山荣先生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吴涛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唐山荣先生、张媛媛女士、吴涛先生三人组成。其中,董事唐山荣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袁小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丁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符宗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汪宏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898-88219921,传真:0898-88214998,电子邮箱: hnddhhn@21cn.com,通讯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大东海榆海路 2 号南中国大酒店。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未损害股东或公司的利益,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七月九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袁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审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四川南充市供销社系统会计、副处长,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2006年至2017年任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代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及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袁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指派股东董事,与除第一大股东以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丁勤先生,1971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1992年本科毕业于中南大学工业贸易专业,2005年-200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海南大学农业推广专业。1998年-2006年任海南华翠棕榈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2013年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2013年-2017年任武汉东湖创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丁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符宗仁先生,1967年出生,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三亚亚龙湾环球城大酒店财务总监,海南星华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符宗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汪宏娟女士,1976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律师资格。曾任公司董事、监事、办公室主任。至今自2004年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汪宏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