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 2020-0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约:138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945.5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约:109.9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0.0408 元/股 亏损:-0.431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380 万元左右,较上
年同期预计增长 109.90% ,实现了扭亏为盈,影响本公司本报告期业绩盈利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形。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收到舒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钼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2500 万元,该项补助应计入公司 2019 年损益约 1875 万元;公司出售参股子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22.26%的股权,其中 17%股权已过户至交易对方浙江绍兴五洲印染有限公司名下,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取得投资收益约 2000 万元;公司与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局协议终止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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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土默特右旗商务局退还了收取公司的 500 万元诚意金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因公司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股
票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天
首发展”变更为“*ST 天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2、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1380
万元左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若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上述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若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结果与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一致,公司将在 2019 年
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若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结果与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不一致,且不能实现扭亏为盈,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的处理。
4、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将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