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减持:时代科技 编号:临2010-30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5 月24 日(星期一)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濮黎明 董事长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 年5 月7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 人,代表股份51,002,9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5.85%。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40,002,900 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2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濮黎
明先生、林红卫先生、王金马先生、黄来云先生、李权先生、楼东平先生、徐茂
龙先生、舒建先生、求嫣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徐茂龙先生、舒
建先生、求嫣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10 年5 月24 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表决结果为:
1.1 《选举濮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 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 《选举林红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 《选举黄来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4 《选举王金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5 《选举李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3
表决结果:通过
1.6 《选举楼东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7 《选举徐茂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8 《选举舒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9 《选举求嫣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肖如
根先生、丁立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沈国军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0
年5 月24 日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表决结果为:
2.1 《选举肖如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4
2.2 《选举丁立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收购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剩余27.14%股份的议案》
同意票: 5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详见于2010 年5 月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收购绍兴县旭
成置业有限公司剩余27.14%股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1,0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非关联股东)的
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详见于2010 年5 月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浙江四海氨
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孟繁锋、孙磊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5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