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对方为山东育达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达健康”)股东北京恒泰汇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时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济宁育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育达健康股东合计持有的该公司 100%股权。
二、公司在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公司在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1、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育达健康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育达健康股东合计持有的该公司 100%股权。该《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未形成具体的交易方案。
2、公司在筹划重组期间,积极推动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多次与交易对方进行洽商、沟通,同时选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组事项的中介服务机构。
筹划期间,公司及前述中介机构对育达健康进行现场考察,调取资料,了解情况,完成了对育达健康的初步调研及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了相关尽职调查报告。
3、筹划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报 备深交所,严格做好相关事项的保密工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 10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二)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告中向广大投资者揭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不确定性风险。期间主要公告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公告编号
1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19-139
2 2019 年 12 月 4 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144
3 2019 年 12 月 6 日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19-145
4 2019 年 12 月 18 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146
5 2020 年 1 月 2 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150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积极与交易 对方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商讨与沟通。但由于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 重组事项的交易对价、实施步骤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 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后,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除合作意向外并未就交易的具体方 案达成正式协议,各方无需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公 司依照相关规定推动本次重组事项,未实施停牌,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初期及时 根据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进行了公告,并在各期进展事项等相关公告中, 说明了本次重组事项的工作进度和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中可能导致失败的风 险。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持续在战略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积极推动公司投资业务的进行,为上市公司遴选具备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努力改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