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L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拟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腾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北京瑞腾”)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6亿元,交易完成后大业信托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本次议案。
鉴于北京瑞腾存在资产抵押情况,本次交易按约定同时告知债权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25楼
法定代表人:陈俊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8130XT
经营范围:其他金融业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8日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25楼
股权结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1.67%;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38.33%;广州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大业信托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本公司与大业信托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 2015年 12月 31 日,大业信托总资产 166,171.75 万元、总负债
38,080.32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
万元,净资产128,091.42万元。营业收入55,344.10万元、利润总额34,750.70
万元、净利润26,248.47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尚在审
计中)
据本公司与大业信托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提及,大业信托作为受托人,将与其委托人北京华信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睿安”)签署《大业信托丁酉六号资金信托合同》,拟发起设立“大业信托丁酉六号资金信托计划”,规模不超过4亿元,期限不超过9年,资金用于收购北京瑞腾100%股权、相关税费支出。
华信睿安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瑞腾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11层02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7HG46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宁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0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阳光新业持股100%。
北京瑞腾持有北京阳光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65%股权并拥有实际控制权。
阳光苑主要资产如下:
开发产品:主要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郎家园98号的盛世嘉园项目。
截至目前,尚有一套住宅,57个车位处于未售状态。
投资性房地产:阳光苑申报的投资性房地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包括地下B2~B3层203个地下产权停车位(证载建筑面积11,954.74平方米)、B1层~地上1层商业(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0,533.657平方米,可租赁建筑面积7,992.57平方米),地上2层~9层办公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29,898.05平方米,可租赁建筑面积26029.72平方米)以及阳光大厦5层附属用房、阳光大厦11层附属用房、阳光大厦11层楼上房、阳光大厦地下室2层夹层、阳光大厦地下室1层夹层)】,证载建筑面积共计49,242.46平方米,其用途分别为商业、办公地下停车位。
房屋建筑物:主要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第10
层、11层,钢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852.38平方米,系企业办公自用。
2002年9月,阳光苑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2005年2月阳光大厦
竣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为52,094.84平方米。由阳光苑自行运营管理,地下
至地上9层为商业、办公及地下停车位,主要商业租户为华堂商场。10层、11
层为阳光新业办公自用。2014年底,华堂商场撤店,公司将其改造为办公物业,
2016年完成全楼的改造提升,截止2016年底,出租率达到47%。
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1-0050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7年1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47,343,873.36 65,520,544.09
非流动资产 1,338,391,694.72 981,418,372.51
应收款项 39,745,175.17 54,145,218.58
资产总计 1,385,735,568.08 1,046,938,916.60
流动负债 84,117,031.41 84,991,619.84
非流动负债 750,488,506.46 678,476,346.55
或有负债 0 0
负债合计 834,605,537.87 763,467,966.39
净资产 551,130,030.22 283,470,950.2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77,733,549.09 103,755,276.59
财务指标 2017年1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2,852,202.87 24,466,854.21
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利润 357,171,239.91 5,272,623.47
利润总额 357,171,239.91 5,216,007.04
净利润 267,659,080.00 -4,552,927.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27,590.73 71,116,737.90
标的资产抵押情况
1、阳光苑于2013年1月28日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
光大厦及所在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设定抵 押,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06310015)下的6亿元贷款进行抵押担 保,贷款期限为14年,借款期自2013年1月10日至2027年1月10日止,阳 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评估基准日有5.42亿元贷款尚未还清。其具体情况如下:
序 资产名称建筑面积/土 借款金额 借款合同 未还贷款 备注
号 地面积(m2)
房屋建筑 于2013年1月28日在交通银行股份
《固定资 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设定抵押,为
1物-阳光 52094.84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大厦 产贷款合 06310015)下6亿元贷款进行抵押担
6亿元 同》(合同 5.42亿元 保,借款期限为14年,借款期自2013
土地使 编 号 年1月10日至2027年1月10日止;
2 用权 8839.79 0631001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事项经2012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并经过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详细情况请见披露于2012年12月20日的2012-L60,2012-L61号公告,2013年1月5日的2013-L01号公告。
2、阳光新业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期自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