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2-L3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滨海”)拟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签署
《项目管理合同》,天津滨海将接受光明新丽委托,为光明新丽持有并投资的天
津东丽项目建设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并按《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
酬。
2、 天津滨海拟与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签
署《项目管理合同》,天津滨海将接受友谊新资委托,为友谊新资持有并投资的
天津友谊路项目建设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并按《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收取服
务报酬。
3、公司曾于2008年共同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等五家公司签署《项目管理
协议》,受托管理五家公司全部物业资产,该项交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08年6
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08—L33号公告。
本公司2011年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等五家公司签署《2011年项目管理协
议》,继续为上述五家公司提供管理服务,该项交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1年2
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11—L05号公
告。
根据2008年《项目管理协议》及《2011年项目管理协议》,2010年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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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天津东丽项目、天津友谊路项目开发计划书获委托方批准,本公司开始通过天
津滨海为上述两个项目建设提供管理服务,并按协议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鉴于上述《2011年项目管理协议》已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经协商,
由天津滨海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分别签署《项目管理合同》。《项目管理合同》
旨在取代《2011年项目管理协议》,作为受托方为上述两个项目建设全程提供管
理服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依据,
4、本公司于2012年8月9日分别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天津紫金新嘉商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新嘉”)、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新汇”)、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沈阳世
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达物流”)签署《资产管理协议》,同日,本公
司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紫金新嘉、建设新汇、津汇远景、世达物流共同签署
《资产管理框架协议》,本公司接受上述六家公司(以下可合称:“委托方”)的
委托,为委托方持有所有标的物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和招商
管理服务,并按《资产管理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截止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
初步预计,服务期限内上述六家公司《资产管理协议》及《资产管理框架协议》
项下实现的管理费收入总额约7000万元。上述交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1年8
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12—L33号公告。
5、由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以下可合称:“委托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Reco ShinePte.Ltd.(以下简称:“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 (以下简称:“Recosia”)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因此上述两项交
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6、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公
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
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7、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0条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须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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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光明新丽
(1)光明新丽概况
公司名称: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泰华路12号创业中心1楼B区119室
法定代表人:VICKY YUANYUAN ZHANG(张媛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5 亿元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家俱、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批发
零售;园艺、室内装饰;劳动服务;技术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日用杂品、服装
鞋帽、仪器仪表、汽车摩托车配件、电讯器材;劳保、办公用品;厨具及配套设
备、保险柜、防盗门零售;家政服务、出租柜台、工具维修;自有房屋租赁。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8日
股权结构:Recosia全资子公司Ray Development Pte.Ltd.持有光明新丽90%
的股权,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光明新丽10%的
股权。
2、光明新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已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光明新丽资产总额
1,538,117,466元、负债总额796,091,684元、净资产742,025,782元,2011年实
现营业收入33,026,644元,净利润-17,706,599元。
截止201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光明新丽资产总额1,580,797,6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