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 盛达 公告编号:2012-020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全
文第八节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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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1 年度完成营
业收入 94182.95 万元,营业利润 73836.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35121.62 万元。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5075.9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58124.64 万元,每股收益
为 0.88 元,每股净资产为 1.15 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201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443,231,727.75 元,弥补以
前年度亏损173,735,406.3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实现
净 利 润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按 10% 比 例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6,949,632.14元,2011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2,546,689.29元。
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股本504,988,667 股为基数,每10股派4.80元(含税)
现金红利,共派现242,394,560.16元,剩余152,129.13元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2011年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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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我
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赵荣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赵荣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提名赵荣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
1、公司提名赵荣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方式、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人数达到证监会规定的标准。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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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2 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承办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四川分所)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
合并后的审计机构名称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董事会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审计费用人民币肆拾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审计工作
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
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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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以上第一至第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九、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
201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承诺置入资产 201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1,968.21
经审计实现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4,753.26
差异数 12,785.05
实现率 158.20%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40027号),经审
计的置入资产银都矿业2011 年度利润的实现数超过了交易对方北京
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所作的承诺数,该等承诺人兑现了对
公司 2011 年度业绩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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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公司与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盛达”)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租用北京盛达所
拥有的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办公楼二层,合计建筑面
积 1205.52平方米,租金按2.5元/平方米天计算,年租金为110万
元,租赁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由于北京盛达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
易。由于公司董事赵满堂先生、朱胜利先生、赵庆先生在直接控制交
易对方的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第(二)、(六)项之规定,赵满堂先生、朱
胜利先生、赵庆先生、杨楠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控股子公司与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签订锌精矿购销合
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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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银都矿业”)与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中色”)
已签订的《锌精矿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2012 年银都矿业向赤
峰中色销售锌精粉金额不高于 15000 万元。交易定价方式:锌的计价
以 45%为基准品位,主品位每增减 1%时相应单价增减 20 元/金属吨,
单价当上海有色金属网 2012 年年内时段公布的一号锌锭平均价低于
14000 元/吨时,精粉以一号锌锭时段平均价减 4800 元;上海有色金
属网所公布时段的一号锌锭平均价高于或等于 14000 元/吨时,供需
双方按增加数 8:2 比例分配(即供方按增加数乘以 80%加上 9200 元/
金吨为此时段单价),如有变动另行协商;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
汇付款,先款后货。供需双方对检斤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供方按月及
时给需方开清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