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股票代码:000602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永护路口)
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股票代码:00060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
签署日期:2013年6月8日
财务顾问: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一、被收购公司名称、股票上市地、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本结构
被收购公司名称: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股票代码:00060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本结构(截至2012年12月31日):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0,024.65 79.30%
其中: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79,697.05 78.97%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2.94 0.07%
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264.66 0.2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890.18 20.70%
其中: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59 0.01%
总股本 100,914.83 100.00%
二、收购人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
三、收购人关于要约收购的决定
2012年12月31日,收购人神华国能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公司以终止
金马集团上市为目的,全面要约收购金马集团,并同意本次要约收购方案。
2013年1月7日、1月15日,收购人神华国能的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召开总经理常务会议和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要约收购
方案。
2013年2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全面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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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77
号),同意神华国能本次要约收购方案。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为了加强国有大型企业强强合作,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发挥煤电一体化优
势,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神华集团于2012年10月受让国家电网公司持有的国
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神华国能)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收购了金马集
团。
由于神华集团、中国神华、神华国能、金马集团均从事煤炭及发电业务,构
成现时及潜在的同业竞争,神华集团、神华国能在分别对中国神华、金马集团进
行资产、业务整合时,面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不仅增加了整合难度,也无法
同时维护中国神华和金马集团两家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时,如果持续向
金马集团注入相关煤电资产,中国神华与金马集团业务经营地域也会进一步重叠,
形成并逐步加剧两家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为彻底解决中国神华与金马集团之间潜在及可能的同业竞争问题,提高神华
集团对下属煤电资产、业务的整合效率,经过研究论证,神华国能制定了本次要
约收购方案。
本次要约收购以终止金马集团上市地位为目的。
五、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以金马集团的股权分布符合退市要求为生效条件。如本次全面
要约收购期满,接受要约的金马集团股票申报数量超过110,507,699股(不含全资
子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即收购后金马集团社会公众持股
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10%,则本次要约收购生效。如本次全面要约收购期满,
接受要约的金马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足110,507,699股(不含全资子公司山东鲁能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即金马集团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仍
高于10%,则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
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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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六、金马集团退市的后续安排
金马集团终止上市后,收购人将根据《证券法》第97条的规定,按照要约价
格收购余股股东拟出售的余股,收购余股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步骤将另行公告。
七、要约收购的股份的相关情况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212,177,804股(含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755,276股股份)
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21.03%
要约价格:13.46元/股
股份类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8,901,80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76,000
股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