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股票代码:000602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永护路口)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股票代码:00060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
签署日期:2013年5月8日
财务顾问: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
简要情况,本次要约收购文件尚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收购要约并未生效,具
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本次要约收购以金马集团的股权分布符合退市要求为生效条件。在本次要约
收购有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金马集团
股票申报数量超过110,507,699股(不含收购人全资子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股份),即收购后金马集团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马集团将不再具备上市
条件,则本次要约收购生效。在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
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金马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足110,507,699股(不
含收购人全资子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即金马集团社会公
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仍高于10%,则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
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若本次要约收购生效,金马集团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终止上市。金马集团终止上市后,收购人将根据《证券法》第97条的规定,
在两个月的期间内,按照要约价格收购余股股东拟出售的余股。上述两个月的期
间的起始日以及在此期间内收购余股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步骤将另行公告。上述两
个月的期间届满后,收购人将依法办理有关金马集团的后续事宜。
若本次要约收购不生效,即金马集团仍维持上市地位,则神华国能将继续履
行相关承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提议金马集团通过包括但
不限于发行新股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等方式,择机将神华国能所拥有或控制的已投
入运营的火力发电资产及配套煤矿在2016年前注入金马集团,将拥有或者控制
的正在建设和处于前期阶段的火力发电及配套煤矿资产在投入运营后5年内注
入金马集团。
如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文件未提出异议,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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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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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一、被收购公司名称、上市地、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本结构
被收购公司名称: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股票代码:00060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本结构(截至2012年12月31日):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0,024.65 79.30%
其中: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79,697.05 78.97%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2.94 0.07%
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264.66 0.2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890.18 20.70%
其中: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59 0.01%
总股本 100,914.83 100.00%
二、收购人名称、注册地址、通讯方式
收购人名称: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
三、收购人关于要约收购的决定
2012年12月31日,收购人神华国能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公司以终
止金马集团上市为目的,全面要约收购金马集团,并同意本次要约收购方案。
2013年1月7日、1月15日,收购人神华国能的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分别召开总经理常务会议和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要约
收购方案。
2013年2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全面要
约收购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3]77号),同意神华国能本次要约收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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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约收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