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受让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马”)股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9日与中国华能财务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1.60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中国华能财务公司持有的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30000股法人股,占ST金马总股本的2.72%。此前,本公司已持有ST金马公司3,357,900股法人股,(占ST金马公司总股本的3.34%)并于2000年11月3日至12月7日购买ST金马流通股7000股(占ST金马公司总股本的0.007%)。至此,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总额占ST金马总股本的比例为6.065%。
二、本公司基本情况:本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截至2000年10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76.2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980.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88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C区二楼,主营业务为数字视音频技术及产品、信息产业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数字视音频产品、信息产业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本公司五家股东持股比例及出资额如下:
清华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 51% 6,120万元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 2,400万元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0.67% 1,280万元
北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 1,200万元
北京富阳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33% 1,000万元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61.67%,是本公司事实上的第一大股东。
三、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以及在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除上述购买并持有7000股ST金马流通股外,不存在其它买卖和持有ST金马流通股的行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和买卖ST金马流通股的行为。本公司的关联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和买卖ST金马流通股的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ST金马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五、本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公司无产权关联关系。
六、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并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七、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及关联法人情况:
参照《上市公司协议转让股份当事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操作指引》,由于深圳清华同方是股份公司,现将公司发起人的情况介绍如下:
1、清华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华业大厦,法定代表人:梁猷能,持有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6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主营业务:光盘材料、光盘电子及相关技术、产品和系统的开发、研制、销售,电子通信、网络设备及系统的制造、销售。目前,已拥有二十多项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专利技术,是国内该领域中科技创新的源泉之一,同时也是国家最大的存储技术产业转化和孵化基地。清华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2、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1号,法定代表人:刘毅,持有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旅游服务、饭店经营及管理、旅游资源开发及销售、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出租汽车营运、餐饮服务等。200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23776.96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2600.627万元,利润总额:2524.679万元。
3、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13区28号楼,法定法表人:梁尤能,持有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7%。主营业务:计算机及信息技术、人工环境控制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精细化工及生物制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电站及工业锅炉,能源与环境治理工程等。200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105605.29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1800.734万元,利润总额:11753.903万元。
4、北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路19-1号(519、520室),法定代表人:邢焕楼,持有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环保三大领域。1999年实现净利润2666万元。
5、北京富阳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老虎庙6号,法定代表人:徐征,持有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注册资本12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特此公告!
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