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一八年二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柴永森 李勇 范仁德
张军华 刘宗良 卢伟
王竹泉 李业顺 王荭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142,180,094股
(二)发行价格:6.33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5.02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883,607,814.93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034,914 310,391,005.62 36
2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15,797,788 99,999,998.04 12
3 天津源和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39,494,470 249,999,995.10 12
(有限合伙)
4 济南国惠兴鲁股权投资基金 12,638,231 80,000,002.23 1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杭州江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5,214,691 159,608,994.03 12
(有限合伙)
合计 142,180,094 899,999,995.02 -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42,180,094股,将于2018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控股股东双星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即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2月9日(非交易日顺延)。除双星集团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即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2月9日(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目录
特别提示...... 3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9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7
第五节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28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30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6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青岛双星 指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
指
非公开发行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Doublestar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674,578,893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股票代码:000599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董事会秘书:刘兵
联系电话:0532-67710729
经营范围:橡胶轮胎、机械、绣品的制造、销售;国内外贸易,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发行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发行人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9月11日。
2017年9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
分派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6.33元/股,发行数量不
超过18,000万股。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上述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及授权尚在有效期内。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发行人于2016年8月26日收到双星集团转来的青岛市国资委出具的《青岛
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青国资委[2016]36号),批复中指出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7年5月23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
2017年9月2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5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18年1月26日,5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获配的全额资金汇
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同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立信进行了验资,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并于2018年1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050号验资
报告(认购总额),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051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42,180,094股,
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8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6.35元/股。根据公司2017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6.33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6.33元/股,相当于发行底价6.33元/股的100%。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发行费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051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5.02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6,392,18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07,814.93元。
(六)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控股股东双星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