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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97 深市 东北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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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2

东北制药: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104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建民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郭启勇先生、周凯先生、黄智华先生、谭兆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王国栋先生、韩德民先生、姚辉先生、商有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议案三:关于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仍为每人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含税),按季度发放,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六: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6)。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建民先生,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郭建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郭建民先生目前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等职务。除上述情况外,郭建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建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黄成仁先生,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抚顺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处副处长、经贸处处长,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黄成仁先生持有本公司 2,220,100 股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成仁先生目前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除上述情况外,黄成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成仁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敖新华先生,1964 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敖新华先生持有本公司 2,220,100 股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敖新华先生目前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除上述情况外,敖新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敖新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郭启勇先生,男,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医学影像中心管理分会主任委员,辽宁省医院协会会长,辽宁省医师协会医学影像学会会长,辽宁省医学会放射学分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郭启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郭启勇先生目前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方大医院院长等职务。除上述情况外,郭启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启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周凯先生,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制药总厂技术处副处长、处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副厂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制药集团辽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制药(沈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2,220,100 股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凯先生目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除上述情况外,周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凯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黄智华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
司董事长,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口方大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智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智华先生目前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除上述情况外,黄智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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