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公告编号:2017-28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分别于2015年12月29日发布了《员工持股计划补充更正公告》及2015年12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16日公告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截至2016年1月15日,博时资本创利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512.1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4%。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月16
日起12个月,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博时资本创利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尚未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512.16万股。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况拟通过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股票;
2、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
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