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2018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9),公司控股股东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首次冻结开始日期分别为 2018 年 10 月 9 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申请冻结期限为三年。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蕙富骐骥所持有公司的 40,000,000 股股份继续被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随即发函向控股股东核实该项司法冻结事项。2021 年 9 月 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蕙富骐骥回函。同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中一先生发来的《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川 0191财保 56 号之一]和《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8)川 0191 财保 69 号之一],因财产保全,蕙富骐骥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被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继续司法冻结。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
股东 东或第 本次冻结涉 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首 到期日(解 司法冻结执
名称 一大股 及的股份数 股份 总股本 次冻结日 ) 冻日期) 行人 原因
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
动人
成都高新
蕙富 是 10,400,000 26% 5.38% 2018-10-9 2024-9-26 技术产业 财产
骐骥 开发区人 保全
民法院
成都高新
蕙富 是 29,600,000 74% 15.30% 2018-11-20 2024-9-26 技术产业 财产
骐骥 开发区人 保全
民法院
合计 40,000,000 100% 20.6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蕙富骐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蕙富骐骥 40,000,000 20.68% 40,000,000 100% 20.68%
合计 40,000,000 20.68% 40,000,000 100% 20.68%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据控股股东蕙富骐骥核查回函称:最近一年蕙富骐骥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亦不存在违约记录;蕙富骐骥未作主体和债项信用评级,不存在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蕙富骐骥与刘中一、明君集团之间基于同一份协议存在三宗仲裁案件:案号(2018)成仲案字 1153 号、(2018)成仲案字 1340 号及(2018)成仲案字1410 号。
2、公司控股股东蕙富骐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于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蕙富骐骥回函称:“根据上市公司 9 月 24 日公告《广州蕙富骐
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关于搁置争议推动重组共同促进汇源通信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协议》内容显示,上市公司二股东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认购定向增发股票的形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即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因本次定增发行完成发生变更。
上述三宗仲裁案件均为成都仲裁委管辖,上市公司并非仲裁案当事人一方主体,仲裁结果应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截至本回复函作出之日仲裁案件均未裁决,无法判断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4、截至目前,本次股份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上述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所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或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川 0191
财保 56 号之一];
3、《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川 0191
财保 69 号之一];
4、《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控股股东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事项的回函》;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