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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汇源通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
                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本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 3 份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注函 5 份、问询函4 份。具体如下: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

    1、2018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监管问询函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
于汇源通信相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 川证监公司[2018]18 号 ,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监管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垠澳丰)承诺,2016 年 12 月 24 日起 18 个月内向你公司股东大会
提交方案,完成注入优质资产过户,置出公司原有全部资产。目前,承诺期限即将到期,蕙富骐骥、汇垠澳丰尚未完成承诺,且你公司近期存在控制权变动的可能。

    1.请你公司说明将采取何种措施督促承诺方履行承诺,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若控制权发生变动,你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督促承诺方履行承诺。

    2.请蕙富骐骥、汇垠澳丰说明承诺履行进展,按期注入资产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并说明作出承诺时承诺是否具有可实现性。请蕙富骐骥权益变动相关财务顾问结合工作底稿,就承诺作出时的可实现性发表意见。

    3、若承诺无法完成,请你公司说明将采取何种措施督促蕙富骐骥履行其关于“承诺方案完成前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二、2017 年 11 月,你公司公告,经蕙富骐骥及其管理人汇垠澳丰与
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横琴泓沛)及其管理人北京鸿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鸿晓)协商,汇垠澳丰拟将其对蕙富骐骥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北京鸿晓,北京鸿晓将控制你公司。2017 年 11 月,汇
垠澳丰 、北 京鸿晓相应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你 公司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告,
横琴泓沛 1 月 17 日合伙人会议未就北京鸿晓受让上述合伙份额事项达成
一致。你公司 2018 年 2 月 4 日公告,横琴鸿沛 2 月 1 日全体合伙人会议
也未就北京鸿晓受让合伙份额事项形成一致意见;2 月 2 日持有横琴泓沛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函告你公司,不同意上述转让事项。
    1.请说明北京鸿晓受让上述合伙份额的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请你公司说明,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 月 2 日期间,北京鸿晓受让
上述份额事项是否已形成明确意见。若意见明确,该事项是否应当及时披露、未披露前相关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等情况。请蕙富骐骥、横琴泓沛、北京鸿晓发表意见。请北京鸿晓权益变动相关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发表意见。

    3.根据你公司公告,北京鸿晓受让汇垠澳丰财产份额需取得横琴泓沛有限合伙人同意。请说明该事项是否符合蕙富骐骥、横琴泓沛的《合伙协议》,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请梳理横琴泓沛有限合伙人是否对你公司控制权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影响你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请蕙富骐骥权益变动相关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发表意见。

    三、2017 年 6 月 ,你 公司公告拟与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上海乐铮)等 方投资设立并购基金 ,你公司拟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
2017 年 7 月 10 日,上海乐铮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你公司股份至 5%。

    1.请你公司说明该基金的现状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应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法律顾问发表意见。

    四、近期,上海乐铮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对你公司开展要约收购。

    1.请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32 条,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对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以及对要约条件的分析结果;

    2.请你公司说明聘请财务顾问的具体进展情况。”

    公司对上述监管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均进行了回复说明,并书面回函或对外披露。

    2、2018 年 4 月,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监管问询函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关
于汇源通信相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 川证监公司[2018]26 号 ,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监管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相关方反映,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法定代表人唐小宏筹划组建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横琴泓沛”)。唐小宏及你公司总经理在横琴泓沛中持有份额,由他人代持。

    1.请你公司、你公司总经理、横琴泓沛、北京鸿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鸿晓”)核实并说明上述事项。

    2.请你公司总经理、横琴泓沛、北京鸿晓、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说明与唐小宏及其下属企业的具体关联,包括出资情况、资金往来、亲属关系、任职交叉等。

    3.请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就投资汇源通信权益变动事务聘请
的财务顾问开展核查,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影响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二 、相关方反映,上 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乐铮 ”)增持你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横琴泓沛。

    请你公司核实上述事项,说明上海乐铮与横琴泓沛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是否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规定。请 上海乐铮发表意见,并提供增持汇源通信股份资金来源相关证明材料。请横琴泓沛发表意见。请你公司法律顾问发表意见。”

    公司对上述监管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均进行了回复说明,并书面回函或对外披露。

    3、2018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监管问询函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关
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川证监公司
[2018]76 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监管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 6 月 22 日公告,因借款合同纠纷,经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全文简称:北京鼎耘)申请,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以下

全文简称:横 琴泓沛)所持 2.04 亿元 B 级份额被法院冻结 ;7 月 16 日公告,
经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全文简称:汇垠天粤)申请,横琴泓沛所持 1.01 亿元 B 级份额被法院冻结。

    1.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 ,横 琴泓沛与北京鼎耘、汇 垠天粤的纠纷情况。请横琴泓沛发表意见,说明纠纷情况、款项用途、无法偿还原因、纠纷进展等事项,并提供相关协议、收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

    2.请你公司说明横琴泓沛份额被冻结或被拍卖的应对措施。请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珠海泓沛发表意见。

    3.请你公司结合蕙富骐骥等各方合伙协议、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合同等相关协议,说明横琴泓沛所持份额若被拍卖是否将引发你公司控制权变动。请蕙富骐骥、汇垠澳丰发表意见。请法律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承诺事项

    经股东大会决议,蕙富骐骥、汇垠澳丰关于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期限
再次变更至 2019 年 6 月 24 日。目前,你公司尚未发布重组相关事项。

    1.请你公司说明将采取何种措施督促承诺方履行承诺,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若劣后方份额冻结事项引发控制权变动,你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督促承诺方履行承诺。

    2.请蕙富骐骥、汇垠澳丰说明履行承诺的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关于北京鸿晓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经查询,横琴泓沛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鸿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鸿晓)法定代表人、股东由李红星变更至毕然。


    1.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北京鸿晓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原因和过程,以及对你公司控制权的影响。请蕙富骐骥、横琴泓沛、北京鸿晓发表意见。

    2.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横琴泓沛的合伙人信息是否存在变化及变化原因。请横琴泓沛发表意见。

    四、关于其他事项

    经查询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告,李红星曾任圣莱达保荐代表人,杨宁恩曾为圣莱达实际控制人。同时,杨宁恩回复你公司称,应陈懿儿要求,曾使用自己的电脑代陈懿儿登陆账户,并在交易系统代其购入股票。

    1.请杨宁恩说明在其电脑上登录“陈懿儿”账户、交易股票的具体情况。请陈懿儿发表意见,并说明买入汇源通信股票的资金来源。

    2.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杨宁恩与陈懿儿、北京鼎耘及其法定代表人李红星的关系,包括出资情况、亲属情况、任职交叉、买入汇源通信股票相关资金往来等。请杨宁恩、陈懿儿、李红星、北京鼎耘就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发表意见。”

    公司对上述监管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均进行了回复说明,并书面回函或对外披露。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注函

    1、2016 年 11 月,深交所出具关注函

    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四川汇源光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98 号),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在 2015 年 11 月收购你公司股份时,承
诺“自股份过户完成之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起 12 个月内向汇源通信
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且注入资产完成过户”;蕙富骐骥承诺“自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承诺方案完成前不转让蕙富骐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016 年 11 月 18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上述承诺无法按期履行完毕。
蕙富骐骥和汇垠澳丰拟变更承诺,将承诺履行期限自原承诺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2016 年 12 月 24 日)延长 18 个月,同时蕙富骐骥将“在承诺方案
完成前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更为“在承诺方案完成前,如涉及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确保股权受让方承接相关承诺”。

    你公司在函询蕙富骐骥和汇垠澳丰的基础上,详细说明以下问题:

    1.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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