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
配股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长江A”
股票代码:“0586”
公司正式名称: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一段34号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配售发行量:1080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5元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及《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而编写的。本次配股方案经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1997年6月25日召开的第10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四 川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川证办[1997]187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上字[1998]22号文复审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
名 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 定 代 表 人:桂敏杰
地 址:深圳市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203栋
2.发 行 人:
名 称: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一段34号
法 定 代 表 人:郭新荣
电 话:(028)3333204 3334235
传 真:(028)3333896
联 系 人:江惠清、彭子都
3.主 承 销 商:
名 称: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0
层
法 定 代 表 人:沈 沛
电 话:(0755)2138231 (010)67642146
传 真:(010)67617384
联 系 人:陈霄汉、张育庆、何平、蒲永平
4.分 销 商:
名 称: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西玉龙街10号
法 定 代 表 人:甘全中
电 话:(028)7719659
联 系 人:王 韬
5.股份登记机构:
名 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法 定 代 表 人:黄铁军
电 话:(0755)5567898
传 真:(0755)5571127
6.律 师 事 务 所:中维律师事务所
注 册 地 址:成都市棕北小区南沿线角地1号
法 定 代 表 人:顾培东
电 话:(028)6617503,6745724
传 真:(028)6617503
律 师:李正国、樊 斌
7.会计师事务所: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注 册 地 址:中国成都市红庙子街60号
法 定 代 表 人:黄万清
电 话:(028)6746186
传 真:(028)6758729
会 计 师:张 进、宋朝学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每股配售价:5.00元
配售股份数量:1080万股
2.股东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以1996年末总股本13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应配股份1578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应配股份1482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应配股份1080万股。
3.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对其应配股份的处置意见
本公司国家股计5260万股,占总股本的38.12%。国家股股东同意 全额放弃1578万股配股权。经对持有本公司4940万股之法人股股东(应 配股份计1482万股)的调查征询,各法人股股东书面同意将各自的配股 权全额放弃,共计1482万股。 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配股权的
股份总计3060万股。
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根据本次配股承销协议,承销商对社会公众流通股应配股份采取全额包销方式,因此,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为54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预计可募集资金约5300万元。
5.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1998年3月12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3月13日
6.配售前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的变化:
依照本方案,则配售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的变化如下表:(数 量单位:万股,面值:1元)
配股前 本次增加 配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股份 5260 0 5260 35.35%
2.募集法人股 4940 0 4940 33.2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200 0 10200 68.55%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含高管) 3600 1080 4680 31.45%
已流通股合计 3600 1080 4680 31.45%
三、股份总数 13800 1080 14880 100.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为1998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30日止(期内券 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
2.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时,填写“川长江配”买入单,代码为“8586”,每股价格5.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 的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惯例不予派发。
4.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对于社会公众股配股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 由承销商负责包销。
5.若股东于1998年3月13日至1998年3月30日期间办理“川长江A” 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获配股票的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于配股结束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 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54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实际可募集资金约为5300万元。
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进出口贸易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扩大进出口经营规模,创造新的效益。该项资金用途已经国家外经贸部审核同意,资金运用安排业经四川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以[1997] 川外经贸企16号文批复同意,并经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川办字[1997]第20号文验证。
本次配股所募资金的具体用途为:
1.拟投向出口经营4300万元,其中:1)对俄罗斯冻猪肉出口所需收购资金,计划投入3400万元,用以解决数千吨冻猪肉出口所需流动资金。预计投入时间为1998年一季度起,可实现出口创汇820万美元,预计 实现净利润550万元人民币。2)在农副产品产新季节增加收购农副产品 及其它商品,计划在1998年初投入900万元,其中:计划用于收购云豆 ,预计创汇60万美元,实现净利润50万元;计划收购小五金工具,预计创汇100万美元,实际净利润100万元。
2.拟投向进口业务1000万元,用于农用塑料原料等商品的自营进口业务,计划在1998年一季度投入。预计进口到货220万美元,实现净利 润190万元。
综上,5300万元的配股资金如能在1998年初顺利到位并投入1998年度流动资金周转,预计1998年可使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长20%—25%;新增进出口总额1200万美元,新增主营业务利润900万元;其他如临时 调剂使用,减少部分财务费用约1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988年至1992年,公司经批准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540万元,均按计划投入使用,如下表(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投资项目% 占募集资金%
四川长江物业有限公司 1000 100.00 11.71
四川省长江边境贸易有限公司 500 100.00 5.85
深圳蜀鹏贸易发展公司 550 6.44
进出口贸易流动资金 3600 42.15
公司海外企业 560 100.00 6.56
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600 4.20 7.03
海南发展银行 300 0.20 3.51
北海四川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500 2.22 5.85
成都华福宁制药公司 200 25.00 2.34
其它小型项目投资及流动资金 730 8.55
周转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