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06 号文核准,
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4,805.188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64 元。截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公司共募集资金164,706.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1,972.7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文核准,
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
万元,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3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662.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337.3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450C00046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61,020.08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923.8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989.14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934.67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11.10 万
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61,531.18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448.5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478.04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970.53 万元)。
2、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89,368.62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8,801.2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8,705.09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96.11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742.82 万
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98,111.44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68.5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68.5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修订案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予以重新修订
完善。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及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 月,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分别与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8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汇春路支 45050159004200000211 募集资金 25,128,901.36
行 专户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 45101560049002500000 募集资金 9,356,758.43
专户
合计 34,485,659.79
上述存款余额中,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007.61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35.9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57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08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已投入项目 36.51 万元,尚未使用的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970.53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0.00 万元。
2、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 募集资金
45101560050228260000 专户 12,593.66
自治区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15119719900097 专户 -
南宁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554010100100300423 专户 -
钦州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20012101040051940 专户 -
公司南宁南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45050159004200000771 专户 673,214.07
公司南宁汇春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5050159004200000738 募集资金 已销户
公司南宁汇春路支行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20012101040051817 专户 已销户
公司南宁南湖支行
合计 685,807.73
上述存款余额中,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842.81 万
元(其中 2023 年度利息收入 10.23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0.11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手续费 0.02 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已投入项目 774.12 万元,尚未使用的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68.58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汇春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5050159004200000738)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2101040051817)进行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