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704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7]863号)。该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7年5月10日举行2017年第23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及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
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在2017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于6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将进一步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补充、完善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事项的进展公告。由于本次资产重组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