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1999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南宁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桂证办字[1999]25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38号文核准。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方案概要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元
4、配售比例:
以1998年末公司总股本1454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3的比例配股。
5、配售数量:
本次可向全体股东配售4364.58万股,因五家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已出具承诺函全部放弃本次应配股份66万股,因此,本次共向全体股东配售4298.58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1232.748万股,国家股股东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法人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1745.832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320万股,社会公从股配售余额由承销团全额包销。
特此公告。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