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 海马 公告编号:2021-27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海马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 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 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京东路61 号,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 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进华 1995 年 1994 年 2012 年 2018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易江梅 2018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琦 2006 年 2004 年 2004 年 2018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进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0 年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 年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江梅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年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20 年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上海鸠申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70 63 11.11%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35 32 8.57%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该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鉴于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能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十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五届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