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马股份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11-09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38.25%股权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填写关联交易概述表
一、交易概述
1、2011 年 4 月 8 日,公司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
投资”)于海口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海马投资将其持有的海马轿车有限
公司(即原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轿车”) 38.25%的股
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22,251,997.13 元。
2、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海马投资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为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徐兴尧、申昌明、魏建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景柱、杨建中、秦全权、胡群、赵树华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尚须
提交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海马投资概况
企业名称: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景柱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6010074259138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汽车
产业投资;汽车及零配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改装;汽车零配件的销
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
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
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景柱、杨建中、秦全权、胡群
海马投资本身不直接经营,系投资控股型公司。海马投资 2009 年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 58,989.98 万元、净资产
29,523.61 万元;2009 年度净利润 17,458.2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马投资董事长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海马投资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海马轿车 38.25%股权。
海马投资所持有的海马轿车 38.25%,系 2008 年 12 月以现金方式向
海马轿车增资所形成。海马投资对上述股权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臵权,
不存在设定担保、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和权属争议。
2、海马轿车概况
企业名称: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2007 年 7 月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689 号
法定代表人:杨建中
注册资本:135,219 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产业投资、企业投资、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证券业
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工业园开发建设;汽车及汽车零部
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
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专营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家用
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凡涉
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海马轿车基本财务数据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海马轿车近几年的主要财务及经营
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单位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5,124 267,933 138,422
负债总额 167,631 88,881 33,851
万元
应收账款 524 1,322 650
净资产 147,493 179,052 104,571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187,056 93,431 7,728
营业利润 -2,690 -4,226 -6,939
万元
净利润 2,754 3,766 10,772
经营活动产生的
19, 654 / 2,981
现金流量净额
销量 辆 5706 0 0
注:2010 年 1 月海马轿车将其持有的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海马股份。2009 年底,海马股份将持有的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
让给海马轿车。
由上表可看出,海马轿车目前虽然主营业务亏损,但其产销量、营业收
入、营业利润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发
展势头良好。
目前,海马轿车已投放市场的主要产品为海马王子系列产品。在研的车
型有 A、A0、A00 级,将于今年底开始陆续投放市场。随着海马轿车产销
能力的释放,以及新车型的投放,其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3、海马轿车股东情况
本公司持有海马轿车 61.75%的股权,海马投资持有 38.25%的股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海马轿车经审计的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定价依
据,扣除其已分配利润后,转让价格为 522,251,997.13 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双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1 年 4 月 8 日
3、转让价款=(海马轿车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
产值-已分配利润)×38.25%,即人民币伍亿贰仟贰佰贰拾伍万壹仟玖佰玖
拾柒元壹角叁分(¥522,251,997.13 元)。
4、支付方式: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由乙方于协议生效之日
起两年内分批向甲方支付。其中,首期转让款人民币叁亿元整
(¥300,000,000.00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
价款计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伍万壹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叁分
(¥222,251,997.13 元)。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付清。
5、生效条件: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6、乙方付清首期转让款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海马轿车 38.25%股权
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7、自协议生效之日起,附属于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随
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臵和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海马轿车 100%股权,不会产生
同业竞争。
3、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1、伴随海马轿车 15 万辆生产线的建成投产,产销能力逐步释放后,
可进一步提升海马轿车的盈利能力。
2、2010 年 10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9.5 亿元,其中 5
亿元用于海马轿车汽车新产品研发。该项目将逐步在今年底陆续投放市场,
汽车新产品的盈利能力普遍较高,将给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3、本次交易以海马轿车经审计的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基
准,交易金额为 522,251,997.13 元。本次转让海马轿车股权后,海马投资
收益为 2,225 万元,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收入。
2008 年,当时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偏紧,同时公司郑州基地尚处于
建设期。在当时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公司自身积累投资新建郑州 15 万辆轿
车项目,资金压力较大。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08 年 12 月,海马投资以海
马轿车经审计的净资产(截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以现金 5 亿元
对海马轿车进行增资,取得海马轿车 38.25%的股权。
公司本次受让海马轿车股权,以经审计的海马轿车净资产为定价基准。
因未考虑商标商誉(如轿车生产资质)以及前期参与创业股东的创业风险的
溢价,故也未考虑海马轿车未来行业经营风险。
八、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海马轿车经过几年的投资建设,建成了 15 万辆轿车生产线并已正
式投产运行。未来随着其产销能力的逐步释放,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2、汽车企业是规模经济,伴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营业成本将逐渐下
降,企业盈利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3、目前,海马轿车盈利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伴随企业新产品的投放,
盈利能力的增长,海马轿车将逐步实现主营业务盈利。
4、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海马轿车的持股比例由 61.75%增至 100%,
海马轿车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随着海马轿车盈利能力的增强,将成为
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九、2011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除本次交易及海马投资拟对海马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外,2011 年初至本
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海马投资尚未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