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10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94)。
公司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鉴于王磊先生已经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股东大连和升推荐袁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连和升持有公司 107,847,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5%。上述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大连和升有关增补董事
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1)。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鉴于公司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已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
事会决定对《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进行补充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8 日 9:15 时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时。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2.6)股份锁定期
(2.7)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2.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5)选举董事候选人袁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9 月 15 日及
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第 1 项至 14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 项提案需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至第 11 项提案,关联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第 12项至第 14 项提案,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以上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王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第 12 至14 项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与本通知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第 1 至 11 项、第 15 项
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
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
2.06 股份锁定期 √
2.07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 √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 √
报规划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 √
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 √
账户的议案
12.00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
其摘要的议案
13.00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
相关事宜的议案
15.00 选举董事候选人袁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
会董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9 月 28 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