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长城股份 股票代码:000569 编号:2004-019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同意豁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攀枝花钢铁
(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长城股份"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
公司字[2004]100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本次股份转让在国有持股单位之间进行,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国资改革[2004]458号),相应股份的性质仍为国有股,本次股权转让不改变国家
对"长城股份"的控制地位,同意豁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
司因重组长钢集团而控制40,281万股"长城股份"股票(占总股本的57.59%)而应履行的
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