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7 月 10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
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其中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独立或联合其他方共同参与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发布的《海口市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2011)第 05 号]中所列挂牌转让土地任何一宗地块的使用权, 并
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见机处理相关竞拍事宜。
一、本次竞拍土地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二、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与杨章权(自然人)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签订《合作
竞买及开发 2402 号地块的框架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出资比例为 70%,杨章权出资比
例为 30%,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置业”)作为
竞买人,竞买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 2402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
买成功后,按双方参与竞买土地的出资比例,办理海德置业股东的变更手续,有关变更的具
体事项,还需进一步协商。竞买成功后,双方按各自出资比例,以海德置业作为实施该地块
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本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杨章权对公司的经营拥有监
督权。项目公司的后续开发资金,经各股东同意,按各自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向项目公
司分摊提供生产经营急需资金,双方按各自出资比例分配项目开发利润,承担项目开发风险。
以上框架协议将根据项目公司运作的情况,在进一步协商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杨章权(自然人)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及与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