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7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同实业”)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旗下控股子公司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正生物”)向公司提供的借款 15,000 万元,期限 1 年,在上述借款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借款年化利率 5%,按照实际划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次借款主要用于海南海药经营所用的资金。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担任医药控股董事长,公司董事蔡浩杰先生在医药控股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赵月祥先生在医药控股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潘达忠先生、蔡浩杰先生、赵月祥先生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336472771
成立时间:1997年07月16日
注册资本:6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易拓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3号楼17层1701内4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医疗器械I类、II类、日用品、化妆品;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互联网数据服务(不含数据中心);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不含数据中心);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批发药品;销售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批发药品、销售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546 货币 84%
北京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 104 货币 16%
合计 650 货币 100%
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7,979,240.08 197,346,453.54
负债总额 160,606,478.86 157,732,645.84
净资产 37,372,761.22 39,613,807.70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30,739.72 23,060,938.42
利润总额 5,678,509.70 2,666,780.70
净利润 5,397,965.55 2,241,046.48
经查证,凯正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借款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借款给
甲方。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下的借款,甲方只能用于经营所用的
资金。
第三条 协议项下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小写)
150,000,000 元。该最高借款限额可由借款人一次或多次申请;出借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借款条件和出借人的经营状况,决定向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借款。
本协议项下的最高额借款发放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15 日 起,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止。
在上述约定的借款发放期间和最高借款限额内,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发放的每笔借款的金额以相应的借款借据(转账凭证作为付款依据)记载为准,借款人对此无异议。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其到期日不得超过第三条约定的借款发放
期间的截止日。
第五条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资金使用费为 5.00%/年。
第六条 借款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金额在两个工作日内划
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第七条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结算资金占用费的基数为每年 360 天,从到款之
日起,按照实际划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九条 甲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可一次提前偿还全部借款,也可一次偿还
部分借款,提前一次全部偿还借款本金时,应结清资金使用费。乙方可根据自身经营实际情况,提前 1 个月通知通知甲方偿还借款。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
经甲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定价依据
根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本次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
现金财务资助,借款年化利率 5%。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经营稳定,不存在损害海南海药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出售资产等安排。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次向关联方借款,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有利于
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经营稳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海南海药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99,664 万元,上述金额其中包括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 84,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 、 3 月 31 日、 4 月 15 日 、 6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包括公司在关联公司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金额,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事项已经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
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 2021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