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事先认可)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经初步审核,拟同意将关于参与创元期货增资之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梁俪琼:
顾秦华:
葛卫东:
袁 彬: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