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中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有助于所属子公司保持正常的经营需求,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提高经营业绩,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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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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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俪琼:
顾秦华:
葛卫东:
袁 斌: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