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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1999-06-09

                      湖南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股权登记日1994年10月7日
    湘火炬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日期1994年9月26日-10月14日
    湘火炬权证交易日1994年10月13日-10月26日
    认缴配股缴款日1994年10月27日-11月9日
    获配股票开始交易日1994年11月21日
    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4股新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2.615元
    权证编码:8549
    权证名称:火炬A权
    配股认购缴款地点: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
    一、绪言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及上市股票信息披露原则》、《1994年度分红派息和配股运作方案》等法规的规定,经湖南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一次董事会通过了《1993年度配股方案》,提交1993年12月10日特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湘证券字[1993]22号文"批准,本公司将对1994年10月7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湘火炬股东按每10股普通股送1股红股配售2股普通股,配售价格2.60元的方案配售新股。
    本次配股向国家股东配售680万股,公众股东配售680万股(其中:内部职工股东配售2万股)。经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处"株国资字[1994]08号文"的批复,将国家股配股权以每股0.03元的价格转让与全体个人股东,则个人股东的实际配售比例为10配4,配股价为2.615元。
    本公司董事会就本配股说明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确信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以至有误导成分。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由本董事会负责解释或提供本配股说明书内容以外其它资料。
    二、配售
    1.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湖南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株洲市红旗北路3号
    电话:(0733)450009
    (2)包销商:中国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深圳市深南东路南方国际大酒店12楼
    电话:(0755)2256728-1200
    (3)登记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湖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建湘北路湖南证券大厦三楼
    电话:(0731)2227624
    2.配股资料
    (1)配股数量:10股配售4股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2.615元
    (3)配股对象:截至1994年10月7日下午3:00深交所收市登记在册的湘火炬个人股东
    (4)配股方式:凭认股权证认购
    (5)配股结构
    向公众股东配股1360万股(其中:向内部职工配股4万股)
    (6)本次配股计划集资3556.4万元(含发行、登记过程中的费用和佣金)。
    三、股票、权证停止转托管日
    自1994年9月26日起至1994年10月14日止,湘火炬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湘火炬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四、湘火炬权证的派发与交易
    1.湘火炬权证的派发
    (1)湘火炬股东资格以1994年10月7日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撮合完毕后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异地法定登记处的资料为准。
    (2)本次湘火炬权证到帐时间为1994年10月13日,自1994年10月13日至1994年10月26日止的交易日中,湘火炬股东可凭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股票存折在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其拥有的权证。
    (3)本次配售新股采取凭认股权证认购的办法。本公司是次发行的认股权证按湘火炬个人股东在湘火炬股权登记日实际持有湘火炬股票数量按10配4比例由证券登记机构直接记入持有人股票(证券)存折内,不提供实物权证。
    (4)每持有10股湘火炬股份可获配送株火权证4张,每1张湘火炬权证可认购1股湘火炬股份。
    2.湘火炬权证的交易
    (1)湘火炬权证于1994年10月13日至10月26日(共1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单位为"手",每100张湘火炬权证为一手。
    (2)湘火炬权证的交易程序与股票交易程序相同,湘火炬股东可在托管证券商处凭股票存折、股东代码卡及身份证买卖湘火炬权证。
    五、股票的认购
    1.凭湘火炬权证认购股票的时间自1994年10月27日起至11月9日(期内券商营业日)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凭湘火炬权证,每张权证可按2.615元的价格认购1股湘火炬股份。
    3.认购者持记有湘火炬权证的股票存折、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股份托管证券商处按上述时间和价格,申请认购不多于规定配售数量的股份,
以在该处可使用的银行存折或现金认购股票,由股份托管证券商处发给认购收款凭证。
    4.配股起始交易日为1994年11月21日。如认购不获确认,认购者应到托管证券商处查询,由托管证券商负责与登记机构办理查证手续。
    5.1994年11月9日后未被认购的权证,由包销商全额认购。
    六、认购款的汇集
    认购截止日后,按照《配股权证认缴股款运作方案》,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购资料,将股款直接从各托管证券商的清算帐户划至包销商指定的专用帐户。
    七、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之收入约折人民币3556.4万元(未扣除费用),本公司有意将该募集款作如下用途: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八五"一期技改收尾工程、"八五"一期技改投资项目和高铝瓷球技术改造项目以提高本厂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公司已经取得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准备同时投入500万元用于进出口业务,使得公司产品得以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计划创汇100万美元;其余款项用于投资新兴产业的开发走企业综合经营的道路。
    八、1994年度溢利预测
    董事会预计,若无不可预测情况出现,本公司1994年度的利润将达到税前利润不低于1560万元,税后不低于1326万元,在股本扩大的情况下,每股税后盈利0.15元。
    九、特别说明
    本公司1993年分红派息按每10股送1股红股,另个人股东每10股配售4股新股。由此,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993年末的6800万股增加到8840万股。本次配股期间湘火炬股票不停牌。
    十、咨询办法
    1.若株火炬股东对本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请垂询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湖南株洲市红旗北路3号
    电话:(0733)450029
    联系人:张淳、姜靖
    2.若湘火炬股东在认缴配售股份款之后未获确认,请在托管证券商处查询。
    十一、备查文件
    1.1993年12月7日董事会关于1993年送配股方案的报告
    2.公司12月10日特别股东大会关于1993年送配股方案的决议
    3.《关于1993年送配股方案的请示报告》
    4.《关于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送配股方案的批复》湘证券字[1993]22号文
    5.1994年4月26日199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6.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配股权转让的报告及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批复
    7.《关于湖南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配股股票的包销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