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 年度第 3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88,290.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795,815.86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79,581.59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8,619,561.44元。
公司拟以2021年年末的总股本499,215,811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9,984,316.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08,635,245.2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 年度第 3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度第 3 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