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和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8 号)。公司于近日收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或“本项目”)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原保荐代表人为牛志鹏、蒋茂卓。鉴于牛志鹏因个人原因离职,故由陈贤文(简历见附件)承接相关职责工作。变更后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蒋茂卓、陈贤文。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签字会计师为高峰、章璐卿。鉴于章璐卿已于近期离职,故由严海锋(简历见附件)承接相关职责工作。变更后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为高峰、严海锋。本次签字会计师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已制作、出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 亦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后续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附件:
陈贤文简历:
陈贤文,执业 5 年,本科学历。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玛丝菲尔 IPO 项目、西部建设非公开发行项目、涪陵榨菜非公开发行项目、综艺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香江控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严海锋简历:
严海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拥有 15 年审计专业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擅长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组及上市公司审计、咨询业务,负责过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及IPO 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