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8-49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公司”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经公司201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32)。
截至本公告日,中天金融持有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
称“标的股权”)转让至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产投”)名下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中,相关各方所做承诺如下:
一、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上市公司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保证为本人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 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
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鉴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拟将持有的中天
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
作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交易对方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
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如因提供的信息、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天金融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关于诚信、守法的声明与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鉴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将持有的中天城
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本公司现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上市公司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受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五、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六、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
七、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八、本公司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鉴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拟将持有的中天
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本人作为中天金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
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 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或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人的任职资格及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五、本人不存在损害中天金融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
形。
鉴于,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前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人作为贵阳
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交易对方董事、监 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承诺如下:
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3.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的控股股东,
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体未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
中天金融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与中天金融发生的关联交易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