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1-31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 白药 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月 2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 3686 号云南白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38 人,代表股份
798,997,6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548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1 人,代表股份
651,284,0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9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47 人,代表股份 147,713,6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56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33 人,代表股
份 53,099,6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56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7 人,代表股份
9,804,4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6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46 人,代表股份 43,295,1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893%。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议案 1.00《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98,929,1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4%;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61,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3,031,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709%;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 61,9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议案 2.00《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98,929,1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4%;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61,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3,031,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709%;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 61,9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议案 3.00《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98,904,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 61,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3,006,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244%;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61,9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议案 4.00《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98,929,1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4%;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61,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3,031,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709%;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 61,9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议案 5.00《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98,866,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反对 131,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2,968,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522%;反对 131,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议案 6.00《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98,997,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3,099,2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2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审议议案 7.00《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
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90,581,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 9467 %;反对 7,92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14%;弃权494,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4,683,6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4.1506%;反对 7,92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79%;弃权 494,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1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八)审议议案 8.00《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82,941,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04%;反对 16,050,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88%;弃权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7,043,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9.7617%;反对 16,050,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 2266 %;弃权 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九)审议议案 9.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82,516,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73%;反对 16,474,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619%;弃权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6,618,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8.9626%;反对 16,47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 0257 %;弃权 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审议议案 10.00 《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82,533,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94%;反对 16,446,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4%;弃权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6,635,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8.9943%;反对 16,446,2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724 % ;弃权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议案 11.00《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477,559,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9.7699%;反对 321,360,6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205%;弃权77,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2,821,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4771%;反对 200,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75%;弃权 77,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议案 1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797,516,3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8146 %;反对 1,481,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4%;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1,61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2104%;反对 1,481,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92%;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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