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视讯”)
经营模式从来料加工变更为进料加工,自主销售产品。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作为目前出货量位居全球前
列中小尺寸液晶面板厂,拥有丰富的终端产品客户资源。为便于长期稳定
并充分地利用中华映管的客户资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议案》,同
意华映视讯与中华映管签订《销售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概述:
1、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经营模式从来料加工变更为进料加工,自主销
售产品。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作为目前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列中小尺寸
液晶面板厂,拥有丰富的终端产品客户资源。除了自身不断开拓新客户外,
为便于长期稳定地分享中华映管的客户资源,华映视讯拟与中华映管签订
《销售协议》,将加工后的液晶模组销售给中华映管,再由中华映管销售给
终端整机客户。
2、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销售协议》不约定交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
1、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中华映管概况
企业名称: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unghwa Picture Tubes LTD.
注册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 22 号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6,496,794 万新台币
成立日期:1971 年 5 月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电器及视听电子产品制造
业,有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制
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模具制造业,资讯软体服务业
(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机械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
品),电器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
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电信器材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
之相关产品),电子材料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国际贸易
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与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2、 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名称: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地址: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 3 段 22 号
注册资本:新台币 23,395,366,85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钢机械类、重电机械类、家电机器类、冷冻机器类、空
调机器类、金属加工机器类、电子工业类、电线电缆类、化学工业类、厨
房用具类、木材制品类、塑胶工业类、事务用品类、音乐器材类、度量衡
器类、输送器材类、交通器材类、医药用品用具类、微生物发酵产品类、
建筑事业类、家具类、太阳能工业类、水处理工程工业类、通讯器材类、
停车场设备、自动化机器人、汽车类、半导体、杂志出版类产品的设计、
制造、买卖、承装、网路系统、自动化系统、租赁、维修服务及进出口销
售代理;报关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机械安装业;电器安装业;电器制造
业等。
三、 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概述:液晶显示模组
(二) 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及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即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定价;当不存在确
切的市场价格时,以成本加成方式确保华映显示拥有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
的销售利润。
四、 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结算:液晶显示模组的具体供应数量、供应方式、供应时间和结算
价格按照具体订单确认。液晶显示模组销售款每月结算一次,于结算后 180
天内支付。
2、销售期限: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算三年,期限届满后,双方可
重新确认并签署新的协议。
3、违约责任:双方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如未按本协议履行给
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五、 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由于经营模式由来料加工改为进料加工,自行
采购原材料加工成模组后自主销售。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是台湾第一家液晶面板厂,2012 年中小
尺寸面板出货量占全球中小尺寸面板出货量的 16%,位居全求前列,拥有
丰富的客户资源。子公司华映视讯经两期的生产设备技术改造,中尺寸产
品产能达 120 万片/月,并在进一步提升中。除了不断开拓新客户外,为便
于持续稳定地分享中华映管长期搭建的丰富的客户渠道,华映视讯拟与中
华映管签订《销售协议》,将加工后的液晶模组销售给中华映管,再由中华
映管销售给终端整机客户,有效的保证了华映视讯销售业务的长期稳定。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是可行的,请公司董事会及
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属公司正常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程序合法。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29,950 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决议(公司 2013-0 号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