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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钠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顺钠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且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64 人,注册
会计师 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29 人。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535.19 万元。

    (8)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共审计上市公司 37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1 家。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合计 41,725.72 万
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5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韩冰,1999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8 月进入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莉,201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进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2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03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如下意
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执业经验和能力,在 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职
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并能够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故我们一致同意 2022 年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
机构。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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