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中新知识城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穗恒运”)拟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智光电气”)、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知识城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广州知识城智光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专业从事综合能源服务,包括综合能源的规划、建设、投资、运营与服务等。通过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打造知识城智慧能源新型产业园区,提升新能源综合利用率,合作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利益共享。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亿元,其中知识城集团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0.24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4%,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0.2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5%,智光电气以人民币现金出资0.51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3,000 万元(含)以下,一年累计 10,000 万元(含)的对外投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交易对方(合作方)基本情况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78,779.1994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谨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9 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 51 号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
2、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3488.285318 万人民币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长新
成立日期:1984 年 07 月 19 日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302 号融汇大厦 15 楼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
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独资控制的企业。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合作各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2、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知识城智光恒运(广州)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情况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股东出资额和出资形式: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权比 缴资 出资数额 出资 出资时间
例 期数 (万元) 方式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 24% 一期 2,400 货币 公司成立之日
团有限公司 起一个月内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 51% 一期 5,100 货币 公司成立之日
限公司 起一个月内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 25% 一期 2,500 货币 公司成立之日
份有限公司 起一个月内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知识城投资集团、智光电气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资公司”)作为开展协议项下合作的载体,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知识城智光恒运(广州)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其中知识城投资集团以货币出资认缴 2,400 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 24%的股权;智光电气以货币出资认缴 5,1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51%的股权;穗恒运以货币出资认缴 2,5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25%的股权。
3、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智光电气委派 3
名,知识城投资集团委派 1 名,穗恒运委派 1 名;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智光电气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4、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知识城集
团委派 1 名,穗恒运委派 1 名,剩余 1 名为职工监事,由合资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会主席由穗恒运委派的监事担任。
5、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通过市场公开招聘,由董事会聘任。知识城集团有权委派一名兼职财务总监,参与合
资公司部分财务工作并对财务管理进行合规监督。
6、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7、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各方取得各自有权审批部门/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以在后者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1、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契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
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颁布。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是电力行业坚持系统观念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消纳水平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必然选择,对于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明确了实施路径,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主要包括区域(省)级、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具体模式。
2、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符合《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 年)》和广州开发区建设“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的要求。
根据 2020 年 8 月 26 日国务院批复的《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
规划(2020—2035 年)》,要求知识城构建绿色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科学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光伏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8 年 9 月 22 日,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同意广州开发区建设“新
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要求示范区建设要以综合能源利用为核心,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利用效率、降低消费总量为目标。
3、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将带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促使公司发展转型升级。
公司作为广州开发区唯一的能源领域国有控股上市企业,立足主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积极参与中新知识城能源体系建设。公司通过与知识城集团、智光电气合资设立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抢抓中新知识城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主业发展,促进公司转型升级。
(二)存在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等方面风险,公司将与知识城集团、智光电气加强沟通,通过加强规范运作,严格控制业务流程,化解可能预见的经营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角度做出的决策,但拟投资成立的公司仍存在所处市场环境、政策、经营能力等因素而导致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紧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做大做强主业并促进能源主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本次对外投资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