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11-04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2011 年 1 月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柳工集团”)在
内的 8 名投资者合计发行 100,000,000 股,该等股份已于 2011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上述股份将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首日(即 2011 年
1 月 24 日)如未停牌,本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00,000,000 股
发行价格:30.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2,966,605,200.00 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自 2011 年 1 月 24 日起,柳工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
其他 7 名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
特定含义:
发行人/柳工/本公司 指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柳工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
柳工本次向包括柳工集团在内的 8 名特定投资者发
本次发行 指
行 1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发行人律师 指 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深圳鹏城 指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东华 指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兴华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上半年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于 2010 年 8 月 19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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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0 年 9 月 6 日经本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由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证监许可[2010]1863 号”核准文件。
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晚向特定对象发出了《广西柳
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并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确定
以 30.00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括柳工集团在内的 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 100,000,000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0 年 12 月 29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
(2010)京会兴验字第 1-25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00.00 元,上述款项已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缴款账户。2010 年 12 月 30 日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华桂验字[2010]3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3,394,800.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2,966,605,200.00 元。本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1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登记。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100,000,000 股;
3、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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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经发行人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 年 8
月 2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的 90%,即 20.61 元/股。如本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
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柳工集团以 3 亿元现金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1,455.6040 万股 A 股股票。
柳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
相同价格认购。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配售严格采用“价格优先原则”,即在发行对象不
超过 10 名(除柳工集团外不超过 9 名)、发行股数不超过 1.50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30.00 亿元的条件下,主承销商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
记建档,按照有效申购的申报价格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申报价格相同的依次按原
前 20 名股东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的原则排序。
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30.0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45.56%,与发行日
(2010 年 12 月 2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37.69 元/股的比率为 79.60%。
6、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3,394,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2,966,605,200.00 元。
7、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33,394,800.00 元,包括保荐承销费用、律师
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登记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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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
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确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则,本次非公开
发行各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数量(股) 配售金额(元)
(元/股)
1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0,000,000 300,000,000.00
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 22,666,666 679,999,980.00
3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 15,000,000 450,000,000.00
4 上海昊益实业有限公司 30.00 11,666,668 350,000,040.00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 10,333,333 309,999,990.00
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 10,333,333 309,999,990.00
7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 10,000,000 300,000,000.00
8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0,000,000 300,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 3,000,000,000.00
(二)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华
注册资本:56,348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工程机械、道路机械、建筑机械
等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和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