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0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2年 12月 8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 2023年 1月 18日领取了《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