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证券代码:00052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
所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赵璧秋 钟炼军 黄兆斌
黄志华 谢岷 邢益强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9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1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3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8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0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1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3
发行人律师声明......25
审计机构声明......26
验资机构声明......27
第五节 备查文件 ......28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 指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浪奇
控股股东/轻工集团 指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广州浪奇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证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 指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职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出现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形均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ONKEY INDUSTRIAL CO., LTD. GUANGZHOU
证券简称 广州浪奇
证券代码 000523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 赵璧秋
设立日期 1978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 1,612,420,134.00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 020-82162933
传真 020-82162986
网址 www.lonkey.com.cn
电子信箱 dm@lonkey.com.cn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
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材料的销售;专项
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纸和纸板容
器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肥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
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香精及香料批发;汽车租赁;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
储);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清洁用品批发;婴儿用品批
发;其他非危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
经营范围 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
口;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
品信息咨询服务;食品添加剂批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制造;石油制品批
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化工产
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香料、香精制造;化工产品批发
(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预包装食品
批发;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销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2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3、2022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额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1、2022 年 5 月 23 日,广州轻工集团出具了《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批准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同日,轻工集团出具《广州轻工集团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批复》(穗轻工贸集资[2022]150 号),同意发行人按照审议通过的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
2、2022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
3、2023 年 1 月 9 日,发行人领取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3 年 2 月 21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向发行对象轻工集
团发送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要求发
行对象轻工集团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前足额将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2、根据中职信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出具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中职信验字(2023)第 0001
号),截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
行账户已收到认购人缴纳的申购广州浪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认购款人民币 599,999,999.63 元;
3、2023 年 2 月 23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
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中
职信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中职信验字(2023)第 0002 号),
截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3,048,327 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23,048,3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63 元,均为货币出资,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354,847.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2,645,151.92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23,048,327.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369,596,824.92 元;截至 2023 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