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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3 深市 广州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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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关于拟转让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2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8-05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拟转让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公司”)25%股权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各股东持股情况:王健持有49%股权、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王菊青持有20%股权、吴明俊持有4%股权、王颖持有2%股权

    3、交易事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琦衡公司25%股权

    4、交易对手方:拟采取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5、转让标的价格: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为基础,与受让方进行谈判后确定

    6、本公司拟转让琦衡公司25%股权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7、经初步测算,此次转让股权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履行程序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将《关于拟转让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转让琦衡公司25%股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该股权转让事项尚未评估
并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最终受让方尚未确认,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待相关事项完成确认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概况如下:

    资产名称:公司持有的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类别:转让本公司持有股权

  权属:本公司持有琦衡公司的25%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交易标的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为192,561,524.29元,评估价值以所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确定为准

    交易标的的历史沿革: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收购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琦衡公司25%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98亿元。2014年12月11日,公司与琦衡公司、王健签署了《投资补偿协议》

    交易标的经营范围:农化产品生产技术研发;1,3-苯二酚、三氯乙酰氯、副产盐酸生产;危险化学品批发(不带仓储,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经营);对氯苯甲醛、三氯吡啶醇钠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交易标的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标的成立时间:2012年10月26日

    交易标的住所: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一路2号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琦衡公司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
98,848.23万元、负债总额为71,778.73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24,646.80万元、净资产为27,069.5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79,085.26万元,营业利润为3,244.55万元和净利润为4,311.2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18年6月末资产总额为101,123.45万元、负债总额为71,546.68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14,810.03万元、净资产为29,576.77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25,913.35万元、营业利润为868.45万元和净利润为789.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其他说明:

    琦衡公司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琦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价格将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三、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拟转让琦衡公司25%股权,尚需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并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需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此次交易进展情况及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有待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经与最终受让方协议交易细节后,公司将按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告具体进展情况。

    五、转让琦衡公司股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实现集中资源发展主业

    由于公司正进行资产收购事宜,转让与主业关联度相对不高的业务,有助于公
司集中资源发展主业。琦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农业中间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和销售渠道上与公司主业的协同效应不强,待公司完成对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的收购后,将进一步聚焦大日化、大消费核心业务。此次转让琦衡公司25%股权,符合公司做优、做强、做大主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业,取得资本市场的认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值。

    (二)实现投资回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自2013年投资琦衡公司以来,公司已累计收到投资补偿款约1.14亿元,其中,2013年补偿款710.68万元;2014年补偿款2,058.06万元;2015年补偿款2,604.99万元;2016年补偿款3,169.58万元;2017年补偿款2,900.19万元。本次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琦衡公司25%股权,结合历年已累计收到约1.14亿补偿款,公司将实现投资成本的回收,本次交易将较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实现资金回笼,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