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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长虹美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3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4 年 6 月 1 日、6 月 8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号、2024-035 号)。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定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4 年 6 月 1 日、6 月 8 日发出,会
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 24 人,共持有 440,562,956 股有表决权
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763%,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305,547,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6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135,015,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093%。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21 人,代表股份 413,483,158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8943%。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27,079,798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273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第 1 项、第 3-9 提案;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第 2 项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432,354,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67%,反对 4,203,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42%,弃权 4,00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5,069,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4.9724%,反对 4,203,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2.5746%,弃权 4,00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2.4530%。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5,276,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0152%;反对 4,201,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162%;弃权 4,005,15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9686%。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077,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26%;反对 2,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385,364,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710%,反对 55,198,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29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8,080,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6.1937%,反对 55,198,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33.80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8,28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6.6504%;反对 55,198,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3.34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079,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B 股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440,535,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反对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3,251,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3,456,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35%;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079,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B 股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383,96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25%,反对 52,596,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84%,弃权 4,00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6,676,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3344%,反对 52,596,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32.2127%,弃权 4,00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2.4530%。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6,881,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6.3111%;反对 52,596,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3%;弃权 4,005,15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9686%。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079,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B 股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440,535,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反对 2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3,249,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22%,反对 2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3,456,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35%;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 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079,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26%;反对 2,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440,535,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反对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3,251,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3,456,158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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