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2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监事何心坦先生、黄红女士、季阁女士、孙红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优化企业监督体系,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公司监事会人数由 5 人调整为 3 人。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控股股东的推荐,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监事会提名邱锦先生、马羽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
会监事逐项表决通过了:
(1)同意提名邱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马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一届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18.5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将对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