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1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原因: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公开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先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 人
2023 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 亿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30.99 亿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63 亿元
2023 年天健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受到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元良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赵丽女士,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雅慧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及资信状况,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本公司(含境内非上市/公众子孙公司)2024 年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为人民币 175 万元(含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 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自 2009 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已超过 8 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公开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进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并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