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因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原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53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6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4 人
(7)、业务规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2,193.0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5,400 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
(2)5 名从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军,2000 年 10 月 16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 IPO 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琳,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8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波,2021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2 月开
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原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原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审亚太(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