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3 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胜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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