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1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4 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余额为477,115,292.03 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本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
3、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3,249,327.79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12,738,196,339.64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1,640,234,545.7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上限为 1,640,234,545.73 元。
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为 887,907,171股),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30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269,707,254.53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269,707,254.53 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实施的 A 股回购及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的场内 H 股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579,540,542.01 元。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金额为1,849,247,796.54 元,占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23,249,327.79 元)的比例为 91.40%。
(二)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69,707,254.53 982,059,732.50 1,247,632,149.02
回购注销总额(元) 579,540,542.01 831,067,804.65 346,154,42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23,249,327.79 2,061,095,803.97 1,953,650,833.28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738,196,339.6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640,234,545.7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499,399,136.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756,762,775.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012,665,321.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256,161,911.6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5,256,161,911.6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51,008,664.50元、1,867,643,628.36 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66%、7.79%,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