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9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
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