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ST烯碳 公告编号:2018-016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因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14.1.1条、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
司股票于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该规则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
项规定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出现:(1)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待完成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后,公
司将全力配合审计机构尽快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3、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董
事会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如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相关议案,则公司存在无法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4、2018年1月30日,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基烯碳”)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2号),公司从业务经营模式、价格变动、供应商、销售客户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说明,对2017年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加的原因进行了解释,详见《关于关注函[2018]第22号回复的公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00万元–7900万元 亏损:47,425.93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0.07元/股 亏损:0.41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前三个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前三个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887,643.60元,主要是
由于公司存量房销量未达预期,大宗贸易品类毛利较低,不足以覆盖财务费用所致。
其次,公司于2016年10月设立了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下
半年正式投产并启动技术开发项目,对公司前三个季度业绩贡献极小。
2、第四季度扭亏为盈的主要事项
(一)贸易
公司管理层对长期从事的大宗贸易业务进行梳理,发现业务总体毛利率极低。
于是在2017年9月组建业务拓展部,聘请行业内高端人才,积极开发高毛利率品
类,切入贵金属制成品行业,结合上下游资源,定制推出的贵金属工艺制成品,大幅提高公司大宗贸易平均毛利水平。
(二)房地产
公司在 2017年第三季度下大力度进行房地产销售推广,盘活消化公司存量房
产,第四季度销量较去年同期及前三个季度均有大幅上涨。
(三)生产
公司第四季度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投资建设年产2.5亿Wh方形铝壳电池PACK生产线项目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投产,先后与国内大型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当期即为公司贡献业绩,详见公司《关于关注函2018年第22号回复的公告》。
(四)技术开发
公司组建有动力电池研究院、动力总成研究院、先进碳材研究院,汇聚了一支高水平的研发队伍,2017年申报各项专利共100项,受理89项,其中18项已获得授权,完成了在信息通信、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节能汽车等领域的重大技术布局与专利保护,其技术开发成果在 2017年第四季度为公司业绩提供有力支撑。控股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常州市武进区先进碳材料产业科技攻关项目“CNT(碳纳米管)在卷绕式锂离子电池中的应用”,同时获得了“常州市民营科技企业”认证,公司主营产品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系统获“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证。
(五)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完成了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
类型、营业期限和投资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其取消30%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18,393.21万元股权回购
款已全部收回.
3.宁波杭州湾新区吉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8,154.95万元,预付
款14,821.60万元,合计32,976.55万元已全部回款完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十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3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第十一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7
年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